关于申报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4:47 浏览:1080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我校全面加速“四列高铁”实施意见,支持我校科研人员更多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根据《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办发〔2024〕17号),我校积极争取与辽宁省科技厅联合设立了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5]81号)要求和大连交通大学2025年辽宁省科技划联合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相关精神,现将2025年联合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定位和项目设置
联合计划坚持科技创新“四个面向”的总体要求,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聚焦省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和轨道交通领域的科技需求,注重学科间交叉融合,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着力解决一批制约轨道交通领域发展的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打造一支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
联合计划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和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两大类,资金由省财政支持25%,我校资助75%,重点支持轨道交通领域相关课题,鼓励申请人与领域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
科研人员登录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4.175),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选择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申报项目须正确选择所属单位,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申报受理时间截止2025年8月24日,申报人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至单位审核。
三、项目设置及支持方向
(一)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5万元/项),计划推荐20项,重点支持轨道交通领域相关课题。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负责人须是2022年1月1日(含)之后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博士后),男性申请人为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面上项目(8万元/项),计划推荐5项,重点支持轨道交通领域相关课题。申报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
重点研发项目(30万元/项),计划推荐3项。申报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研究方向为轨道交通领域相关课题,重点围绕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智能运维与安全监测、轨道交通关键材料、绿色智能牵引动力、多模态轨道交通系统优化、智能铁路等相关方向。
四、申报要求
1.联合计划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同一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以及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省科技计划项目且结果未明确为不予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有在研省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中试基地建设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牵头申报本次联合计划项目,但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个。
2.联合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3.联合计划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联合计划主要支持面向自然科学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前沿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非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及护理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人员申报项目不予以受理。
5.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联合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追回已资助财政资金,并纳入辽宁省科学技术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6.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在申报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获批立项项目应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科学数据汇交、开放和共享等工作。

  
 大连交通大学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