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11 浏览:1992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有关教师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类别
辽宁省教育厅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自主选题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和创新发展项目等四大类。本次受理自主选题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申报另行通知。
自主选题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类。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不包含教改和思政项目。
(一)面上项目
支持面向前沿科学,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为辽宁经济和社会提供科技供给;围绕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自然科学类资助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2.5万元/项。
(二)青年项目
项目以激发高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自然科学类资助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2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其中至少1名本科生)。
2.已获得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有在研教育厅各类项目(不含校际合作项目)或承担的项目结项不合格及撤项未满2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申请人在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对有意识形态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知识产权争议或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学院(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人员所在学院(部)依据选拔条件审查核实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确认相关证书、获奖、论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和规范。
3.各学院要严把申报项目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项目要求  
1.完成时限要求:项目研究周期2024.07.01-2027.06.30(第一次结题时间为立项后第2年,第二次结题时间为立项后第3年),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2.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过程管理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我校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各类别项目的结题要求如附件所示。结题要求涉及的论著、专利、项目、转化等均为“或”的关系,指完成其中的一项即视为完成结题。成果要求大连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其他事宜  
1.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
2.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表、项目简介及承诺书,电子版材料不超过8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所在单位提交材料:学院(部)汇总提交申请人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件。  
4.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项目科钟蓓,联系方式:84106696    

附件1: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结题要求。
附件2: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附件5:大连交通大学2024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
附件6:学术承诺书。
附件7:教育部学科门类目录。
附件:2024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附件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4月7日